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该院已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截至目前,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故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表示,目前,王思聪已依照财产申报令申报财产。另外,据当事人反馈,双方就涉案债权履行正在协商中。下一步,该院将会依法核实被执行人王思聪申报财产情况,并结合双方协商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适时采取相关措施。

11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9)京02执1325号限制消费令显示,王思聪被限制消费。

文件显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按照相关规定,对王思聪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限制消费令,王思聪被限制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在此之前,11月6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王思聪被列为被执行人,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11月4日,案号(2019)京02执1325号,执行标的约1.51亿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述这一案件的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下称“熊猫互娱”)的股东,持股比例为2.31%。而熊猫互娱的实控人、董事长为王思聪,其通过全资控股珺娱(湖州)文化发展中心持有熊猫互娱40.07%的股份。

来源:天眼查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王思聪在近期以来第二次被限制消费。11月9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王思聪已于10月12日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原因也和熊猫互娱有关。

文件显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于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曹悦是原熊猫直播的主播,与熊猫直播的主体运营公司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存在369.99万元的合同纠纷。不过,11月20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显示,王思聪已经从限制消费被执行人的名单中消失。据媒体报道,普思投资(王思聪名下私募股权公司)的投资负责人表示,王思聪的限制消费的确是从当天开始被取消的。

关键词: 限制消费 王思聪 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