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3日讯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今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田玉龙,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介绍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中国网 董宁 摄)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相关部门都提供了哪些经费和政策上的支持?谢谢。
李斌:在政策支持方面,为了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围绕着患者救治、医务人员补助和防疫物资保障,出台了相关政策。一是患者救治方面。明确患者救治费用的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二是人员补助方面。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和地方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三是防疫物资保障方面。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中央财政视情况予以保障。
在经费支持方面。1月23日,财政部紧急下拨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0亿元,支持湖北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紧接着,财政部又紧急预拨了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44亿元,支持全国各地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其中,对湖北省增加了5亿元拨款。另外,国家发改委也下达了中央预算内投资3亿元,支持湖北省武汉市新建医院项目建设,重点用于购置必要医疗设备。此外,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前下达了603.3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其中,新增的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