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均无权直接冻结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消费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资金受损。” 6月23日,针对近期在部分地区出现了不法分子伪造中国银保监会文件,谎称账户被冻结向消费者实施诈骗的情况。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对外发布2020年第三号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防范骗局,帮助消费者炼就“火眼金睛”。
据悉,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可获得便捷网络贷款、小额贷款等名义联系消费者,诱导消费者下载钓鱼软件进行注册或提供个人信息;然后,提出因消费者提供的信息不符、不实、账户有异等各种理由而导致被银保监会冻结资金。同时,利用伪造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冻结XX账户的通知”等材料,或银行卡冻结截图等,要求消费者缴纳保证金、认证金等钱款才能解冻账户,并威胁消费者,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类似情况,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一是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均无权直接冻结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二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三是妥善应对,及时反映情况。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进一步表示,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保险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权直接冻结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更不会向消费者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认证金等名目的费用。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要保持头脑冷静,切勿被不法分子所谓“账户资金被冻结”“将承担法律责任”等说辞迷惑,消费者一旦轻信谎言,就会落入骗局。
消费者如果有资金融通需求,应通过正规渠道从金融机构办理。对于陌生来电、非正规网络途径推销“低息快捷”“免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的行为,应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向来历不明的账户或个人汇款。
如果遇到此类诈骗,该负责人建议消费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线索。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向有关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咨询核实。
这是年内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的第三张风险提示函。此前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曾于2月,针对不法分子在疫情防控期实施诈骗,造成消费者资金账户受损的情况发布年内首张风险提示函。4月,再度针对一些社会人员或团体组织诱导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咨询费”、缴纳高额定金或签订高额欠款协议,实施“代理退保”,骗取高额费用的情况,发布了第二张风险提示函。提醒消费者谨防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