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售假冒化妆品,某商家被京东商城予以下架、撤店。为此,该商家将京东诉至法院。京东随即提起反诉,要求商家支付违约金。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令商家赔偿京东违约金100万元。

在网游圈有个专业术语,叫“反杀”,其大意是想攻击对手,却被对手击倒在地,偷鸡不成,偷鸡贼倒栽了。该商家的这波“骚操作”,完美诠释了遭遇反杀的尴尬。据报道,在庭审中,涉事商家认为京东作为平台提供者和规则制定者,有借抽检谋取巨额利益之嫌。自己卖假货被关店还怪平台,如此逻辑实在很“迷”,如果还倒打一耙、起诉申冤,几近恬不知耻。

电商平台不应是售假之地,平台本身也有打假之责。如果对入驻商家进行抽检、下架、撤店算是“谋取巨额利益”,那如此牟利值得鼓励。

眼下,网店售卖假货依然屡见不鲜,化妆品售假更是消费者的“资深”痛点。应该说,一直以来,电商平台与入驻商家的关系相当亲密,二者是利益共同体。对平台而言,入驻商家越多、商家营业额越高,平台才能“与有荣焉”。也因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管理“宽松软”,明知商家鱼龙混杂也佯装不知,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拍下,一度成为电商发展的一大问题。而在此案例中,平台刀刃向内,主动清理门户,有助于维护平台声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值得赞许。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商而无信,必死无疑。这起案例,属于“活久见”系列,在现实中是否常见不得而知,但它提醒我们:法律保护的是真,而绝不是假,是诚信而绝不是欺诈。只有在法律的底线之上,只有符合基本的商业伦理,才是合法谋利。知假售假,卖力“偷鸡”,活该被“反杀”。

(实习生:李海蒙 指导老师:夏振彬)

关键词: 电商平台 清理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