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试点平稳有序开展。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业务办法》对上交所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挂牌及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审查、基金份额发售、上市、交易、收购、信息披露、退市和自律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共6章62条,主要内容为:

(一)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文件与审核程序;(二)明确询价发售、上市及交易安排;(三)强化管理人工作协同;(四)明确基础设施基金存续期管理要求;(五)明确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工作程序;(六)明确基础设施基金的收购及份额权益变动要求;(七)强化自律监管。

《业务办法》主要参照以下思路制定:

一是比照公开发行,确立审查制度。在比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基础上,建立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及基金上市审查制度,审查流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受理、审核、反馈及各阶段的时限要求明确具体,工作流程信息强化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借鉴既有制度,匹配特有属性。在发售、上市、交易、收购、信息披露、退市等具体业务规则中充分借鉴了公募基金、股票和固定收益类产品成熟的经验,同时又考虑到了REITs产品的特殊性,在存续期管理、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权益变动等方面作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安排。三是坚持协同高效,降低运作成本。“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较为复杂,为减少工作重复,降低运作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在厘清职责边界的基础上,明确了基金管理人与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尽调协同和信息披露协同。针对基础设施下项目的运营管理,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应当建立联合工作机制。

下一步,上交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坚持“四个敬畏”,形成“一个合力”,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进程。全力做好市场服务工作,继续扩大优质项目储备数量,确保试点的示范效果;抓紧完成配套规则制定工作,加快推进技术系统开发工作,提前筹备产品运营工作,为试点项目申报、审核和上市等做好准备;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投资者教育等各项工作,为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综合保障。

宝新金融首席经济学家郑磊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契合我国发展实际的试点,基础设施REITs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高、收益相对稳定等特点,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填补金融产品空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信托等产品参与REITs。”(本报记者 徐一鸣)

关键词: 上交所 基础设施REITs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