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生态”)更新了招股书,公司计划此次募集资金14.52亿元,其中12.1亿元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现有工程项目运营资金,占募集资金的八成以上。

《中国经营报》记者查阅其招股说明书注意到,在临上市前一年,正和生态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滑,而受竣工结算滞后影响,公司的多个项目已完工未结算,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不断攀升,超过一半以上的资产是应收账款。

多次违规

2015年,正和生态在股转系统挂牌,入选创新层企业。2017年,正和生态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正和生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正和生态时任董事长张熠君、董事会秘书冯艳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同年,正和生态因以前年度施工项目存在年度间暂估成本与发生成本不一致、 预计造价与合同额有较大差异、完工进度存在差异等情况,造成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跨期差错,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再一次被股转系统出具监管意见函。

招股书披露,在报告期内,正和生态的主要客户为政府相关部门、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或国有性质企事业单位。

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披露的信息显示,近几年来,正和生态与多个地方的政府机构或国有企业存在法律诉讼纠纷。截至目前,正和生态还存在与介休市园林局、和顺县林业局、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及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发展集团”)等政府机构或国有企业的合同诉讼案件。

正和生态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主动诉讼的原因为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问题。但同时表示,如诉讼判决或仲裁裁决不利于本公司,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在最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正和生态披露了一起发生于2017年,实际控制人利用个人卡收取供应商资金用于发放奖金及支付无票费用的情况。

在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证监会指出,正和生态2016、2017年存在利用7张个人卡收取供应商资金用于发放奖金及支付无票费用的情况,发行人就上述事项向供应商支付2726.79万元,转回个人卡2632.62万元,用于发放奖金绩效2306.67万元。证监会要求正和生态补充披露这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等内容。

对此,在今年7月再度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正和生态方面表示,出于税收处理考虑,2017年,存在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并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卡收取供应商返回的资金,用于向公司员工发放奖金绩效及支付无票费用、成本的情形。无票费用主要为供应商的发票税金及项目部租赁的村民房屋租金、职工福利,无票成本主要为项目上发生的零星采购及人工、机械费。公司将上述资金主要支付给当年预计将要完工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扣除相应税费后,将剩余资金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个人卡,再由个人卡支付给员工。

另外,张熠君存在为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帮助并由个人卡收取报酬的情形也引起了证监会的关注。

应收账款高企

从正和生态近5年的发展历程来看,公司在2015年至2018年这4年间的业绩突飞猛进,营业收入从2015年的3.9亿元上升到2018年的13.14亿元,扣非净利润也从2015年的3849.04万元上升到2018年的1.59亿元。

但在2019年,正和生态出现了5年来的第一次业绩下滑,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3亿元,同比增长-22.2%,扣非净利润9471.75万元,同比增长-40.3%。

正和生态方面认为,公司2019年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及2019年在我国金融“去杠杆”“严监管”的宏观环境下,经济增速下行,作为行业下游主要客户的地方政府的融资和偿债支付能力下降;2019年银行信贷紧缩、社会融资渠道不畅,行业内公司普遍面临资金压力,受此影响,公司在2018年度、2019年度的新签订单量较2017年度下降明显,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也随之在2019年出现下滑。

营收、净利润双双下滑,正和生态应收账款规模则在攀升。记者了解到,正和生态应收账款不仅余额较高且还在持续增长,应收账款增长速度远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在持续上升。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正和生态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1.01亿元、14.19亿元、17.3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6.43%、108.00%和170.06%,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值分别为76.55%、82.42%、99.22%;同期,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3.10、2.49、1.53,而正和生态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93、1.04、0.65,远低于可比公司。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正和生态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率分别达到了44.02%、28.83%、22.51%,而同期公司的营业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34.62%、50.86%、-22.15%,在这3年中,只有2018年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率低于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从应收账款账龄来看,正和生态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的比例也在逐渐下降,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24%、62.19%和45.21%。同时,公司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比重不断上升,2017年~2019年末,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是9.66%、17.38%、24.73%。

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25亿元、1.66亿元、2.25亿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1.31%、11.73%和12.97%。虽然坏账计提比例逐步上升,但是与可比公司比较,正和生态2~3年、3~4年、4~5年账龄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收入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财会[2017]22号)执行,不存在收入确认过于激进、放松信用期增加销售收入的情形。”正和生态方面表示,应收账款在资产结构中的比重相对较高,与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主要从事工程施工业务有着密切关系,公司按照与业主结算金额确认相应的应收账款,工程结算与回款存在时间差,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和占比均较大。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正和生态的存货金额分别为7156.61万元、1.51亿元、2.01亿元,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苗木,占比较低,且公司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正和生态方面表示,存货余额的增长主要系开展的工程施工项目数量增加、规模增大,尚未与客户结算的工程金额不断增加的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长所致。

深陷曹妃甸泥沼

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正和生态与曹妃甸发展集团签订了多项合同,签约的合同金额接近2亿元。

招股书披露,正和生态承接的曹妃甸发展集团的项目均已经完工,但是目前已完成结算的只有曹妃甸工业区迎宾路道路景观绿化工程,且是上述10多个项目中合同金额最小的一个工程,其余的多个项目工程均已完工未结算。

记者了解到,在正和生态履行曹妃甸工业区纳潮河南岸公园绿化工程合同期间,时任正和生态副总裁韩立宾还向时任曹妃甸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李兴源行贿,为正和生态工程预付款结算提供帮助,加快了预付款结算进度。招股书披露,韩立宾目前在正和生态担任副总经理职位。

正和生态方面在书面回复记者采访中介绍道,当时的行贿金额为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高管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的情形,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不存在行贿事件,除已披露的被处罚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正和生态在招股书中表示,承接的曹妃甸发展集团的项目未能结算的原因是“由于当地政府机构部门调整,导致结算中断”。

事实上,记者了解到,在正和生态获得曹妃甸的项目过程中存在的违规情况,也为后续的工程结算埋下了隐患。例如,正和生态在承接曹妃甸综合服务中心景观项目时,并未经过合法招标投标手续。然而,《招标投标法》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曹妃甸发展集团是全资国有企业,使用资金均系国有资金,理应走招投标程序。

不过,正和生态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此行为,并表示,正和生态在2006年~2011年期间,通过“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业务模式,与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签署了多个工程及设计业务合同,正和生态取得该客户的方式主要为公开招投标方式,主要业务均履行了招投标及相关法定程序,不存在商业贿赂的行为。

但在与曹妃甸发展集团的诉讼案件中,已明确涉案项目未进行招标,并被法院采信。

正和生态方面表示,曹妃甸发展集团涉及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账龄较长,公司在2016年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项目应收账款问题。“部分应收账款已收回,但仍然存在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未收回的情况,因此,公司在2019年再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应收账款问题。”(本报记者 王登海 北京报道)

关键词: 正和生态IPO募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