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于昨日公示的《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52号)显示,经检验,本次发现10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其中,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芍花堂”,832265)名列其中。

上述检查结果显示,经甘南藏族自治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标示为甘肃三陇安康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本次检查发现,由甘肃岐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车前草不符合规定。该产品包装规格为1kg/袋,药品批号170726,检验依据为《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不合格检验项为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检验单位为庆阳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涉及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立案查处,将于三个月内公开处理结果。对不合格产品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6日,注册资本1.25亿人民币,李明辉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65.07%。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主办券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记者马先震孙辰炜)

关键词: 药品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