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已在我市备案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及符合细分专项政策规定的其他机构组织都可申报,单个企业最高补助达500万元。
申报项目涉及百强企业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新媒体运营、游戏运营、参展补贴、骨干人才等多个领域。其中,百强企业引进奖励申报条件为,获评“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的外地企业,2019-2020年度在我市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实收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百强企业在新成立公司所占股权不低于30%。按实收资本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投资奖励申报条件为,我市企业兼并重组厦门行政辖区外的企业,2019年至2020年完成收购的。按其实际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和法律顾问四项前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创新奖励的申报条件包括,从事大数据、云计算、网络安全、数字创意、区块链等细分领域,或从事纯软件产品研发的企业;企业研发费用2020年度比2019年度增加超过100万元(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奖励标准为,在现行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按研发费用2020年度较2019年度新增部分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厦门游戏企业进行产品出口,企业游戏产品在境外平台上线产生渠道费用和通路费用,按5%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记者 李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