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陕西省高考报考情况如何?考试中防疫如何实施?对于即将考试的学生,有哪些注意事项要提醒?”6月4日上午,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杜君就我省今年高考相关情况及考前考生家长关心的问题进行通报。
全省25.8万考生参加考试
杜君介绍,2021年,陕西省高考报名人数总计312919人,除了通过春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已经录取的54752人,6月7日至8日将有25.8万考生在全省107个考区、256个考点、8941个考场参加考试,4万余名工作人员将参与高考组织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省招委会的领导下,全省高考各项准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目前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全省相关部门正在全力以赴,认真、严格落实好各项工作举措,努力实现“健康高考”“平安高考”“温馨高考”“诚信高考”目标。
考务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
杜君介绍,为做好今年高考疫情防控,确保实现“健康高考”。我省已分级制定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考前、考中、考后疫情防控会商、监测、预警、处置机制。
为试卷保管、考点考场等涉考场所配备防疫设备、物资。启用前,所有场所均进行清洁消毒,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预防性消毒并通风。
按照我省高考组考防疫方案,安排全省所有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截至6月2日,检测率已达60%,考前将实现全覆盖。高考期间,全省所有考点均安排一名专业人员担任防疫专职副主考,负责考点常规防疫和涉疫突发事件研判处置。全省所有考点均建立与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不因疫情影响高考、不因高考引发疫情传播。
杜君提醒广大高考生,5月24日起,全省所有考生每天都应当测量体温并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认真填写健康状况登记卡,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考试当天,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因高温天气,影响体温测量结果的,也无须担心。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强化安全保密 确保实现平安高考
今年高考我省将夯实人技双防措施,加强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全过程管理。考前,对县(区)保密室、考点试卷保管、分发回收等涉考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选聘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省、市两级高考考务培训已经全部完成,各考区、考点正在对监考员等一线人员进行培训,就考生入场检测、按时司铃、外语听力播放等高风险环节进行重点安排布置。考前,全省将实现考务培训全覆盖。
5月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卫健部门、疾控机构防疫专家,组建高考安全工作督查小组,分赴全省各地对疫情防控、安全保密、考务组织和信息管理等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高考期间,从省内50所高校选派的267名省派督查员,将分赴各地,对高考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散发、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重大舆情等突发事件,细化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演练,确保考生正常参加考试。
进入考场后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
杜君提醒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应考准备。6月6日,即首场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前往考点熟悉环境,并于下午3时至5时,到本人参加考试的考场,参加外语听力试听。试听后,考生本人须在外语听力试听效果记录表上签字。
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生须知》中各项纪律要求,只准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进入考场。
严禁携带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非考试用品。特别提醒,考生可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场,但不得因此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应佩戴口罩有序离场。
加大交通出行、食宿卫生等服务
杜君通报说,为实现我省高考“温馨高考”目标,5月31日,全省256个考点同时组织了高考组考防疫暨外语听力考试模拟演练,重点就考生入场体温检测、体温异常情况处置、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应对极端天气、外语听力考试等高风险环节进行演练,帮助考生调试考试状态,缓解紧张情绪,从容赴考。
今年加大交通出行、食宿卫生、防暑降温等方面服务保障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准考证、身份证临时丢失考生按时参加考试。为全省78名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考试期间,考点将为其他临时突发伤病等考生提供必要帮助。同时,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构建“一报两网两微”信息服务平台。为考生提供最快最准确的官方信息,并畅通渠道,实现与考生实时互动。
考试违规舞弊严肃处理
杜君说,我省相关部门今年开展高考“护航行动”。集中开展“清理互联网涉考公众账号”“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高考环境综合整治。
我省高考均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场全部实时监控并全程录像。考生出现违纪、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录取资格、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对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参与团伙作弊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希望每一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教师,远离违纪作弊行为。也请考生家长教育引导孩子端正思想,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记者 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