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近期,该部门组织起草了《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合理厘清非法营运行为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界限。7月5日至8月4日,市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怎样拼车才能合法合规?
什么是私人小客车合乘?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以下简称“驾驶员”)通过合乘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合乘平台”)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以下简称“合乘者”)选择驾驶员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燃油费和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私人小客车合乘各方包括合乘平台、驾驶员、合乘者。合乘平台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法人。
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驾驶员、合乘者及合乘平台各方自愿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服务范围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
合乘双方可以合理分摊合乘里程消耗的能量(油、气、电)费用和道路通行费用,但仅限于当次合乘出行车辆能耗费用的成本和通行费用。费用在合乘平台上明示。除此之外,驾驶员不得收取时间计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在车辆方面,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驾驶员本人所有的,且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7座以下非营业性小客车。此外,驾驶员应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并标明出行时间、乘车地点、行驶线路等事宜。
非法营运行为与拼车的界限
收费明显高于合乘计费标准属于非法营运行为。记者了解到,随着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不断发展变化,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南宁市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以下简称《合乘意见》)中部分条款已无法适应出行现状,如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查处非法营运行为过程中,发现一些车辆存在通过顺风车平台接单,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变相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原《合乘意见》规定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征求意见稿》删除此条规定,即除对合乘驾驶员与乘客间合乘的费用制定相关规定以外,不再对平台是否收取信息服务费进行规定,合乘驾驶员与乘客所产生的合乘费用核算规定不变。
同时,进一步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与非法营运活动之间的边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未通过合乘服务信息平台事先发布出行信息、收费明显高于合乘计费标准、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道路运输经营服务的”行为属于非法营运行为,可以防止一些驾驶员利用“顺风车”打“擦边球”从事非法营运,也有利于执法人员在实际查处中有效辨别“顺风车”和非法营运。
合乘平台要保护合乘双方信息
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于合乘平台而言,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实行实名注册,内容应当包括: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手机号码,车辆行驶证及保险状况等信息,合乘者身份证、手机号码,严格审核驾驶员及车辆、合乘者信息,保证线上线下车辆、人员信息一致;协助驾驶员向公安机关申请驾驶员背景核查,不得为驾驶员和车辆条件不符合要求、登记事项不完备的合乘行为提供注册和合乘信息服务。
注册驾驶员和车辆如发生违法行为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平台应当及时注销其注册信息、停止提供合乘信息服务;应当妥善保护合乘双方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利用私人小客车合乘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车辆被依法查处后,合乘平台不得再为其提供合乘出行供给登记和服务。
7月5日至8月4日,市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市民可登录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或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反馈意见。(记者廖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