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该厅日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实施方案》,我省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6月底前,全省高速公路已通车运营服务区将实现充电桩全覆盖。

据了解,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实际,我省正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充电桩建设,努力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智能高效的高速公路快充网络,为群众较长距离绿色出行提供便利。

根据《方案》▼

2021年年底前,我省将完成国家级高速公路、省辖市和重点景区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桩建设,充电桩覆盖率达到70%以上;

2022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桩建设,充电桩覆盖率达到100%,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电力专线及供配电设施,新建充电桩均为快速充电,原有慢充设施改为快速充电,宜选择单枪功率为80千瓦以上。服务区已建设的快速充电桩,根据发展需求更换为单枪功率80千瓦以上,或采用更换电池模块等方式。

《方案》对服务区充电桩建设和运营提出了具体要求▼

比如高速公路国道沿线、省辖市和重点景区周边服务区新建充电桩,要同时满足单区4台及以上车辆充电需要,后期根据需求增加;

新建服务区及改扩建服务区充电桩建设数量占比不低于设计停车位总数的40%,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与服务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在服务区建设和运营充电桩的企业,应具有设施管理台,具备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台和中原智充APP,并进行生产调试和举办远程控制的功能。

截至目前,全省高速公路已在48对服务区(停车区)共建89个充电站、422个充电桩(充电车位),连霍、京港澳高速服务区已基本实现充电桩全覆盖,形成“十字形”快充互联通道,全省充电桩覆盖率为31.08%;剩余100对服务区(停车区)正加快推动充电桩建设。

关键词: 高速公路 新建充电桩 快速充电 慢充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