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并非新鲜事物。但如果“啄木鸟”不捉虫,只“啄”树,就适得其反了。

近年来电商普及后,职业打假的负面效应进一步显现,并产生了新变种,在“打假”旗号下,一些职业打假人恶意投诉、敲诈勒索牟利,已涉嫌违法犯罪。个别团队还通过P图出具假货鉴定、在包装上喷涂虚假生产日期等造假手段,已然走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反面。

而且通过案例看,职业打假人不止伤害商家和平台,破坏正常的营商环境,还占用了我们宝贵的司法资源。媒体报道,职业索赔所耗费资源是一般正常投诉的4倍至5倍,让真正影响到消费者和市场经营秩序的问题无法得到处理。

问题早已引起重视。国务院多次强调,要打击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要“依法规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从司法实践看,某些“职业索赔”人已被法院列入黑恶势力。此次抓住职业索赔者的软肋,毫无疑问是对以前“杂花生树”乱象的一种纠偏。

关键词: 职业打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