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深交所对延安必康下发关注函,关注函涉及该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偿债能力等问题。

2020年11月14日,延安必康披露公告称,拟将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科技”)74.24%股权和13%股权分别转让给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交易作价合计26.17亿元。上述两项交易完成后,延安必康不再持有九九久科技股权。12月9日,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将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景药业”)100%股权转让给前海嘉得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交易作价2.44亿元。

深交所要求延安必康对2017年至2019年前三季度,九九久科技和五景药业分别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进行说明,此外,还需说明公司出售上述资产后,是否可能导致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是否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等事项。

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延安必康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5.43亿元,货币资金6.59亿元。同时,2020年4月,该公司披露公告称,2018年发行的7亿元公司债“18必康01”因未能如期兑付,已通过增加增信措施及变更还本付息安排的方式与债券持有人达成一致。其中,变更后的还本付息安排为,2020年12月31日前合计兑付不低于债券本金的50%和相应利息,剩余应付本息应于2021年4月26日完成兑付。

深交所要求延安必康补充说明兑付公司债“18必康01”本息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无法按期兑付的风险,同时,全面梳理未来一年到期债务情况,并结合目前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说明到期债务的偿债安排,是否存在债务逾期的情形,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关键词: 延安必康 关注函 偿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