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轩高科”)下发关注函。当日,国轩高科收跌10.01%,报35.42元。

此次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国轩高科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拟以其对天津恒天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恒天”)的应收账款债权合计21369.56万元对天津恒天进行增资;及公司拟终止“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6081.5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此前的12月26日,国轩高科发布公告披露增资天津恒天、终止募投项目两项计划。根据计划,增资完成后,合肥国轩将持有天津恒天63.50%的股权,天津恒天将纳入国轩高科合并报表范围。

关注函要求国轩高科详细说明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的必要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外,还要求国轩高科补充说明对天津恒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评估定价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并请评估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要求补充说明天津恒天与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终止项目投资一事,关注函要求国轩高科说明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并永久性补流的原因;自查原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是否审慎考虑到市场、行业变化及风险,并请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关键词: 债权增资 终止募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