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称,近期,个别综艺选秀节目中出现为支持偶像“出道”而产生的“集资打投”、“倒奶事件”等乱象,暴露出过度消费、非理性“应援”等问题。

对此,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公告称,由演出行业演艺人员本人发起、组织的或以其所属经纪机构、工作室名义发起、组织的面向粉丝的商业集资行为,以及收受粉丝集资财物的行为,均涉嫌违反《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将针对此类行为启动评议程序,并根据评议结果对涉事演艺人员实施“联合抵制”等行业自律惩戒措施。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将进一步积极引导演员经纪机构会员,加强对演艺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粉丝正向引导,引导网络平台企业会员规范商业活动,夯实企业社会责任。各方携手,共建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发展环境。

关键词: 演出艺人 商业集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