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购物,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天降好运”——消费一定金额后,就会被赠送专柜抽奖券,刮出了特等奖、一等奖!在柜台店员烘托连连称赞“鸿运当头”的气氛中,就购买了所谓的“大幅优惠”的商品。
最近,上城区市场监管局丁兰所接到消费者投诉,消费者称自己在丁兰所辖区内一家超市门口的玉石销售柜台免费抽中了一等奖,获得了一张价值2000元的抵扣券,“柜台店员称中奖率只有3%,还承诺柜台商品全部都是正品,可以出示鉴定证书,‘假一赔三’。”于是该消费者放下顾虑和迟疑,当场选择了一款标价2580元的和田玉挂坠,补差价580元买下了。次日,该消费者又路过该柜台,发现有两个顾客也中了价值2000元抵扣券的一等奖正在挑选商品,于是质疑活动中奖概率的真实性,怀疑抽奖活动是个骗局,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
中奖率只有3%
调查发现奖券居然张张中奖
执法人员到实地进行了检查,该珠宝玉石店设置的抽奖活动对外公示内容为:1、特等奖(中奖率1%):免费赠送指定款和田玉挂件;2、一等奖(中奖率3%):标有(五颗星图案),商品按吊牌价购买可直省2000元现金;3、二等奖(中奖率5%):标有(四颗星图案)购买本专柜商品,可按标签价格减1000元;4、三等奖(中奖率8%):标有(三颗星图案)购买本专柜商品,可按标签价格减500元。由刮开抽奖券刮开区显示的五角星数量确定中奖等级,若刮开区显示“谢谢惠顾”即为未中奖。而实际上,却“另有玄机”。
检查还发现,该店铺柜台下方的抽屉中放有两盒未刮开的抽奖券,执法人员对抽奖券分别随机抽取部分刮开查看,其中一盒抽奖券刮开后均显示为中奖,且大部分均为“一等奖”,另一盒抽奖券刮开后均显示为未中奖。
最终,该店铺负责人承认,在消费者抽出奖券还没刮开的时候,根据顾客选择的抽奖盒他们就已经提前知道顾客是否中奖了;通过故意把中奖盒内大部分的中奖券设置成“一等奖”,再结合其他环节设置环环相扣,最终是想要诱导消费者购买店内的商品。
理性消费避免踩“坑”
经营者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案例中的玉石店为达到其销售目的,未按照其宣传公示的抽奖概率进行抽奖,故意提高消费者的中奖概率,诱导或迎合了消费者的购买心态,使消费者无法或错误地判断商品的真实价格。这样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属虚假的“有奖销售”销售商品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案当事人虚假的“有奖销售”销售商品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对此,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应理性消费,避免踩到“陷阱”。万一碰到“被套路”等情况,切莫抱着“算了,就当交学费了”的想法而选择忍气吞声,这样只会助长不法商人的气焰。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可拨打12345电话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通讯员 刘伟 记者 汪晓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