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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12月19日电(记者余春生)近期,针对涉疫物资购买需求激增,部分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对涉疫药品用品生产流通企业、线上药品销售商、线下终端零售药店及中药材交易市场等相关经营主体开展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6万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2万家次,发放提醒告诫函1.2万份,受理价格投诉203起,责令整改不规范价格行为11起,立案查办价格案件7起。
12月15日,湖南省安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投诉线索,对当地一家药房开展执法检查。经查,12月4日起,该药房N95医用口罩销售价格由1.3元/个上涨至10元/个,涨幅达669%;75%医用酒精(规格:500ml/瓶)销售价格由3元/瓶上涨至10元/瓶,涨幅达233%。该药房在进货价格未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安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恢复原价,并对该药房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此外,部分经营主体还存在强制打包捆绑销售行为。12月12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某药房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药房将布洛芬混悬液(美林)、抗病毒口服液(东盛)、小柴胡颗粒三种药品打包捆绑销售,变相大幅提高药品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于12月14日立案调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扎实做好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工作,深挖线索案源,及时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