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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宽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志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志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