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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黑龙江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信息:由于受气象因素影响,按照《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规定,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3年1月30日13时启动大庆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2.建议性减排措施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进一步加强清扫保洁作业。(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3)对纳入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4)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总台记者 郭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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