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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教育局通报2022年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日前,贵阳市教育局对3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3起典型问题是:

案例一 贵阳市品华中学教师刘某某、林某某,宿舍管理员董某某体罚学生的问题。 2022年4月,刘某某在上课期间对学生用戒尺抽打手心或屁股、拧耳朵,林某某、董某某作为思教处管教人员,在管理中罚学生集体拔草。刘某某、林某某、董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品华中学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刘某某、林某某本年绩效奖,解除与董某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案例二 贵阳市第一中学陈某某参加培训机构有偿讲座的问题。 2022年8月,陈某某经熟人介绍参加旅行社举办的有偿培训讲座,因工作组及时查处而阻止进一步发展。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专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某通报批评、扣发2022年全年目标奖及奖励性绩效、取消三年内评优评奖和晋级资格、诫勉约谈处理。

案例三 贵阳市白云区第二十八幼儿园陈某某在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问题。 2022年12月,陈某某在本年度市级骨干教师复评过程中,陈某某提交的课题资料造假。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八项规定,按《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某通报批评处理,同时取消其复评资格。

(来源:贵阳市教育融媒体中心、贵阳教育)

关键词: 2022 教师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