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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营口盖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韩亮饮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9月10日晚,时任盖州市什字街镇副镇长韩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庄盖高速公路68公里300米处时,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韩亮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其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1月,纪检监察机关倒查追溯发现后,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一级科员陈东饮酒后驾驶问题。

2021年10月17日晚,陈东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辽河大街与育新路交叉口西100米时,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陈东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其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1月,纪检监察机关倒查追溯发现后,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营口市西市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臧酉伦饮酒后驾驶问题。

2022年5月2日晚,臧酉伦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智泉街与体育馆路交叉口附近时,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臧酉伦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其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1月,臧酉伦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营口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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