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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报道】据香港特区政府6日晚发布的新闻公报,对于联合国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就香港特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提交第四次报告发表的审议结论,香港特区政府6日表示,强烈反对委员会无视香港特区政府代表团早前所作的说明和澄清,偏听偏信部分不实信息和歪曲报道,罔顾事实,以偏概全,在有关所谓结论中一面倒妄议香港人权状况,甚而将审议工作政治化。
新闻公报称,委员会就香港特区提交的第四次报告在今年2月15及16日举行会议,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傅小慧率领十人代表团到瑞士日内瓦出席。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香港特区政府代表团在两天会议中,本着开放、尊重、合作和负责任的态度与委员会对话。代表团积极回应委员会的提问,就委员会对香港人权状况及社会发展的关注事项仔细解说并澄清误解。代表团还就委员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主动提供书面补充材料,让委员会可更了解香港特区实施《公约》有关规定的情况。委员会在3月6日(日内瓦时间)发表审议结论,执意就香港多方面情况作出失实、偏颇和误导的内容,香港特区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拒绝。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委员会就不同范畴提出检讨香港国安法的建议,非但毫无事实根据,也着实令人费解。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委员会全然漠视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已根据《基本法》在宪制层面获得保障。香港国安法第四条已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任何根据香港国安法所采取的措施或执法行动均需符合上述方针。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居民继续享有各项权利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