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禁毒委员会出台新的《峡江县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对举报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功人员最高奖励可达300000元。细则如下:
(资料图)
一、奖励对象
以书面、电子材料或通过电话、网络、当面等形式向峡江县公安机关举报在该县范围内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者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由此破获案件的人员。
本办法所指举报人不包含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现毒品活动的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国家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监管、审查或质询的人员。
二、举报内容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2、非法持有毒品;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或者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脏;
4、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6、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
7、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8、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9、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毒驾;
10、其它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三、奖励标准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采取物质奖励方式,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举报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毒品刑事案件并缴获毒资的,还将按照当场缴获毒资总额的5%予以奖励。
1、根据举报缴获毒品
10克以下给予500-1000元奖励;
10克至50克给予1000-3000元奖励;
50克至100克给予3000-5000元奖励;
100克至1千克给予5000-10000元奖励;
1千克至5千克给予1万-3万元奖励;
5千克至10千克给予3万-5万元奖励;
10千克至50千克给予5万-10万元奖励;
50千克以上给予10万-30万元奖励。
2、举报吸毒人员
现场查获1至10人,每抓获1个给予800元奖励;
现场查获11人以上,每抓获1个给予1000元奖励。
3、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每抓获1个给予1000元奖励。
4、根据举报破获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刑事案件
每刑拘1个给予2000元奖励。
5、根据举报查处制毒、制毒前体工厂(窝点)、或者武装贩毒案件并缴获枪支
给予2万-20万元奖励。
6、根据举报缴获易制毒化学品
每缴获1吨给予500元奖励 ;
缴获麻黄素类的,每缴获1吨给予1000元奖励。
7、根据举报铲除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
3000株以下的,给予500-3000元奖励;
3000株以上的,给予3000-10000元奖励。
8、根据举报缴获非法持有、贩卖罂粟壳及种子或国家规定的其它毒品原植物种子
每缴获1千克给予500元奖励。
四、保密措施
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未经举报人同意,擅自泄露其个人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举报方式
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796-110;
15279662789(陈警官)
15179696427(刘警官)
举报邮箱:374466521@qq.com
【来源:峡江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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