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公安局
【资料图】
关于发布学生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23年至2025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学生欺凌行为,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对涉黄、涉毒、涉赌等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按照“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现向社会公布学生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全面接收学生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并为举报者保密。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学生欺凌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 0898-26633553
其他危害未成年人行为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 0898-26626885
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1:30,14:30—17:30)
举报邮箱:cjjydd@163.com
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110(24小时接听)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3月25日
昌江开通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
举报电话及来信通道
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校园欺凌、侵害未成年人、经营性场所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侵害未成年人的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昌江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23年至2025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校园欺凌行为,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对涉黄、涉毒、涉赌等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按照“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现特开通线索举报电话及来信通道,全面接收校园欺凌、侵害未成年人、经营性场所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线索,并为举报者严格保密。
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如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发现宾馆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住宿的,发现娱乐场所、酒吧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举报电话: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0898-26627110、110;
举报邮箱:cjxhmb2023@163.com;
来信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昌江大道58号县政府机关楼519办公室。
琼中关于发布
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各位家长、同学、社会各界人士: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侵害未成年人的风险隐患。琼中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校园欺凌行为,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对涉黄、涉毒、涉赌等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按照“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现向社会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全面接收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①校园欺凌线索举报电话:0898-86230538(县教育局)
②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0898-86230122(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举报邮箱:qzxhumiao@163.com
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护苗”专项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儋州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
2月27日,儋州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儋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23年至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校园欺凌行为,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对涉黄、涉毒、涉赌等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按照“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
现向社会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全面接收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并为举报者保密。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校园欺凌举报电话:0898-23331711
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0898-23312062
举报邮箱:dzjyj_aqk@hainan.gov.cn
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文昌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
文昌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各位家长及各位同学、社会各界朋友: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23年至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校园欺凌行为,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对涉黄、涉毒、涉赌等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按照“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现向社会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全面接收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并为举报者保密。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校园欺凌举报电话:0898-63225636,0898—63230816;
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0898-63330370;
举报邮箱:wcswzfw@163.com
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文昌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琼海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
2月15日,琼海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全面接收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侵害未成年人的风险隐患。琼海市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校园欺凌行为,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对涉黄、涉毒、涉赌等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按照“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
琼海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向社会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全面接收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0898-62896359。
举报邮箱:qhsshb@126.com。
来信地址:琼海市银海路琼海市公安局1号办公楼407室。
万宁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
万宁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各位家长及各位同学、社会各界朋友:
为进一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侵害未成年人的风险隐患。特开通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接收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并为举报者保密。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校园欺凌举报电话:0898-62223475
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0898-62137189
万宁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东方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
为进一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东方市司法局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任何反映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线索。现将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举报电话:0898-25500148
举报邮箱:dfssfj@126.com
来信地址: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司法局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东方市司法局 五指山市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各位家长及各位同学、社会各界朋友: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决定2023年至2025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护苗”专项行动,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确保五指山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取得明显实效,即日起将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请广大群众积极反映问题、举报线索,我们将会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校园欺凌举报电话:17889953290(微信同号)
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18089810198(微信同号)
五指山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澄迈人
发现关于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的线索
请举报
澄迈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各位家长及各位同学、社会各界朋友: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侵害未成年人的风险隐患,澄迈县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校园欺凌行为,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对涉黄、涉毒、涉赌等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按照“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现向社会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全面接收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举报电话:15308985399,110
举报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三横西路澄迈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澄迈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临高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各位家长及各位同学、社会各界朋友: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23年至2025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校园欺凌行为,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对涉黄、涉毒、涉赌等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按照“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现向社会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全面接收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并为举报者保密。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校园欺凌举报电话:28284239
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28278008
举报邮箱:jy28284239@163.com
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临高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定安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
定安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各位家长及各位同学、社会各界朋友:
为进一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23年至2025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县将全面整治校园欺凌行为,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对涉黄、涉毒、涉赌等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按照“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现向社会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接收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并为举报者保密。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校园欺凌举报电话:定安县教育局0898-63836248
(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定安县公安局0898-63807110、110
定安县未成年人“护苗”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屯昌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
各位家长及各位同学、社会各界朋友: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23年至2025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校园欺凌行为,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对涉黄、涉毒、涉赌等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按照“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现向社会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全面接收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并为举报者保密。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校园欺凌举报电话:0898-67834297;
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0898-67833883;
举报邮箱:tcsaoheiban@163.com
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屯昌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乐东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
乐东黎族自治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各位家长及各位同学、社会各界朋友:
为进一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侵害未成年人的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乐东黎族自治县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现特开通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全面接收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并为举报者保密。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校园欺凌及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0898-85523110
来信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大道公安局大楼治安大队
乐东黎族自治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陵水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出现校园欺凌请举报!
关于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各位家长及各位同学、社会各界朋友: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侵害未成年人的风险隐患。陵水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校园欺凌行为,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对涉黄、涉毒、涉赌等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按照“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现向社会公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全面接收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举报电话:0898-83385369。
举报邮箱:lsxhmzxb@163.com。
来信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建设路156号县党政综合办公楼3号楼401室。
陵水黎族自治县
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保亭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各位家长及各位同学、社会各界朋友:
为进一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侵害未成年人的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现特开通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电话,全面接收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线索,并为举报者保密。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举报电话:0898-83668420、110
来信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四楼治安大队办公室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未成年人
“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白沙发布校园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
线索举报方式
白沙黎族自治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校园欺凌、侵害未成年人、经营性场所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未成年人突出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白沙黎族自治县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现开通线索举报电话及来信通道,接收校园欺凌、侵害未成年人、经营性场所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线索,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如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发现宾馆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住宿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如发现娱乐场所、酒吧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请立即向综合执法部门举报。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举报电话及来信地址:
①0898-27723405、110(校园欺凌、侵害未成年人、宾馆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住宿)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叉东路190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②0898-27722273(娱乐场所、酒吧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叉东路75号5幢综合行政执法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海南如何开展
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将从这几方面发力↓
近日,海南省启动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以“家庭防护”行动、“教育防护”行动、“社会防护”行动、“司法防护”行动为抓手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具体有哪些内容?如何做?
“家庭防护”行动方面
● 将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普及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 采取普访和重点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家访,对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开展摸排,督促监护人履行家庭监护职责;
● 组织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零犯罪零受害社区”创建,加强社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矫正专业化队伍建设;
●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对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进行关爱保护;
● 积极推进平安校园、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教育防护”行动方面
● 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实现全省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并规范选配、履职、考核工作机制;
● 加强校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确保全省中小学校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和持证上岗率、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安装率、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 构建心理服务帮扶体系,确保全省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率在2024年底达到100%;
● 健全多方联控联保控辍保学机制,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离校现象,做好未满16周岁辍学学生劝返复学、职业教育工作;
● 把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全省教育发展规划体系,确保在2025年底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实现应收尽收、应教尽教。
“社会防护”行动方面
● 将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校园周边经营场所进行清理整治,杜绝发生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案(事)件;
● 加大互联网涉未成年人重点应用服务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体系;
● 加快建立政府监护体制机制和监护评估制度,完善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措施;
● 完成全省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和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底数台账建立,确保2023年底前“四访五帮”率达到100%;
● 率先在海口、三亚、儋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业性社会组织创建,到2025年实现未成年人保护专业性社会组织全省覆盖。
“司法防护”方面
● 将加大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
● 严惩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对涉黄、涉毒、涉赌等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按照“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
● 对被侵害未成年人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全过程法律援助服务;
● 依法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促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 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加强对解除羁押、社区矫正、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引导和帮助其树立学习生活信心。
● 同时,我省将依法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 对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或因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监护侵害行为,按规定签发告诫书或保护令,依法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保护救助等形式进行干预。
来源:法治时报、文昌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昌发布、法治东方、五指山发布、澄迈县人民法院、临高政法网、定安发布、法治屯昌、陵水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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