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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解除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依据《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自4月5日15时起,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相关部门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做好滞后性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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