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为深入推进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有效治理行业乱象,强力打击教育行业领域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教育、法治教育,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违法犯罪和行业乱象线索。具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资料图)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组织在校学生参与贩卖、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网络账号、支付账户,以及引流推广、技术开发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

(二)胁迫、唆使、引诱、欺骗未成年学生实施黑恶犯罪的行为;

(三)组织或参与虐待、欺凌未成年学生,拐骗、强奸、组织、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针对师生实施的敲诈勒索、“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非法围堵校门、侵入学校等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社会机构、特殊利益群体为垄断校车、后勤服务等领域,组织社会人员滋扰、侵害校园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线索举报

(一)举报奖励

对提供犯罪线索的举报人,政法机关、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县教育局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对举报有效问题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由县公安局参照《海南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举报方式

1.县扫黑办

邮寄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南环路交警大队三楼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898-83603303

2.县公安局

邮寄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南环路

举报电话:0898-83668511

3.县教育局

邮寄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兴东路教育局

举报电话:0898-83669245

4.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www.12337.gov.cn。

(三)其他事项

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

来源: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保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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