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训练大象、开展大象表演等行为,环境组织起诉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引起关注,该案件也是全国首例亚洲象公益诉讼案。
4月10日,该案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起诉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作为公益类单位却组织亚洲象表演搞营利活动,涉嫌虐待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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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从10日下午3时持续到晚上9时许,一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原告方诉讼代理律师曾祥斌表示:“原告在本案当中的核心主张是野生亚洲象要出现一些表演行为,是在象钩等虐待条件下才能产生的行为改变,所以是虐待的产物。”
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在起诉书中列出的证据显示:被告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一项专利申请《一种大象培训和驯养的方法》中明确提到这项专利的目的是驯化大象。
在专利中对大象的训练方法里,反复提到用象钩或者是钉子钩大象的智慧瘤、肩部以及屁股等上海大象的方式训练。并且对大象的训练动作涉及骑背、拜佛、坐油桶、站立行走、按摩等不符合大象日常生活习性和天性的动作。
起诉书中还提到,被告在园区内设置大象学校,对园区内的亚洲象进行表演训练,并且开展亚洲象各种表演,其中有大象套圈、大象踢球、大象跳绳等完全违背亚洲象天性的动作表演。
曾祥斌称,庭审过程中,原告着重举示了被告从野外救助的两只象,一只叫羊妞,一只叫龙龙。“这都是属于在本地救助回来的小象。但被告把这两头救回来的小象训练出踢足球等行为。我们重点就抓住这两个来说,这不属于进口的表演象,而是救助的野生象。”
据媒体报道,2015年8月,“羊妞”刚出生10天左右,尚处在哺乳期,闯入了云南省普洱市思茅港镇橄榄坝村一农户家中。当时,它伴有心衰,呼吸急促,因喝不到母乳而严重营养不良,曾出现休克症状,随时有发生败血症的可能。中国云南亚洲象种源繁育及救助中心的救援人员接报后随即赶往现场救援,把它带回中心。
“龙龙”则在2021年7月份因左前腿受伤溃烂感染,无法跟上象群被遗弃。西双版纳多部门联合实施紧急救助,随后它被送到云南省西双版纳亚洲象救护与繁育中心安置治疗。
在原告提供的视频中,龙龙和羊妞有用鼻子铲球、踢球等行为。
另一名原告诉讼代理律师黄楠律师称,在庭上,被告表示景区不存在虐待大象的行为,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景区在日常训练大象的过程当中,对其进行了虐待。
原告提供了本案处理的意见,即参考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的熊猫频道,24小时直播野象在救助中心和野象谷日常生活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大象的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黄楠说。
在庭上旁听的环境人士邵文杰表示,被告还提到动物表演对亚洲象有好处,比如降低胆固醇等。“我觉得比较有意思,可以请专家来谈一谈。”他说。
邵文杰称,最后法庭询问可否接受调解时,原告方坚决表示不接受。“我们要求必须停止亚洲象的表演,在未来几年的过渡期内彻底让这种虐待行为消失。”
本次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九派新闻
记者:武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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