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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消除辖区内的重大隐患,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吕某于未在街道交易平台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为该街道经九路加装了监控摄像头。对吕某这一违规之举,崇川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其予以容错免责。
此前,崇川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时发现,幸福街道经九路去年加装了监控摄像头,该项目费用支出达到5.2万元。然而,工作人员查询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却并未发现该项目在平台履行过审批程序。
随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找到负责该项目的吕某了解情况。“按照《幸福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必须进入街道交易平台履行相关程序。为何这个项目在平台没有相关信息?”工作人员问道。
“当时为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事项落实,保护群众安全,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审批同意,将项目拆分为‘监控系统’和‘监控电源’两个项目,费用分别控制在2.6万元报街道申请立项,分别进行询价比价,现在想来确实不妥。”吕某表示,如果项目要进入街道交易平台履行相关程序,可能要耗费15天至1个月才能到项目落地,而如果只是走内部审批程序,一周内就可以落地。“考虑到隐患比较严重,担心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才选择了这个最快的做法。”吕某说。
据了解,经九路地处城市道路末端,道路两侧设有加油站及众多物流企业,大货车占道停放维修及非法流动加油等情况时有发生,导致道路通行不畅、环境卫生脏乱差、安全生产隐患多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出行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
考虑到这一举措是为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事项落实,且经过了街道党工委集体决策,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后续调查中也未发现存在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问题,崇川区纪委常委会监委会议经研究,决定对吕某予以容错免责。
“之前内心很复杂,担心组织不信任、群众不理解……”近日,接到崇川区纪委监委予以容错免责的通知后,吕某表示,将吸取教训,放下包袱,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工作中。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2023年5月9日一版 5月9日二版 原标题《推进隐患整改“犯错” 这名干部被容错免责》 责任编辑:虞政 周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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