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安宁疗护中心和老年护理中心转型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安宁疗护中心和老年护理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转型建设工作已纳入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今年10月底前,北京6家医疗机构将转型安宁疗护中心、11家医疗机构将转型老年护理中心,转型建设的同时不影响正常诊疗,转型后不得随意变更床位用途。

据了解,经医疗机构自评申报、区级审核推荐、市级遴选评估,市卫生健康委确定,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为2023年北京市安宁疗护中心转型建设医疗机构;北京市大兴区心康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列入2024年北京市安宁疗护中心转型建设备选医疗机构,与2023年转型机构同步建设,参加市区两级指导和人才培训,优先纳入2024年转型机构;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医院等11家医疗机构为2023年北京市老年护理中心转型建设医疗机构。

安宁疗护中心转型建设医疗机构要在床位设置、科室设置、人员、建筑要求、设备等方面符合《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在机构管理、质量管理、感染防控与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达到《安宁疗护中心管理规范(试行)》要求。


【资料图】

老年护理中心转型建设医疗机构要在床位设置、专业设置、人员配置、基本设施、基本设备和管理等方面符合《护理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在机构管理、质量管理、感染防控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符合《护理中心管理规范(试行)》要求。

通知中表示,转型机构要根据实际需求尽快培养一批、转岗一批、引进一批安宁疗护和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和建设一支与转型机构承担的功能和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制定并落实专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计划,使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和更新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各转型机构要提升医疗资源效率,提高病床使用率,扩大安宁疗护和老年护理服务供给。

转型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医疗机构要按照《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和《安宁疗护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规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严格安宁疗护患者准入,建立以临终患者和家属为中心的多学科安宁疗护团队协作的服务模式,为需住院治疗的安宁疗护患者提供综合、全程的整合安宁疗护服务,形成医疗机构、安宁疗护中心、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

转型建设老年护理中心医疗机构要按照《护理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严格老年护理患者准入,为年老体弱、失能失智和长期卧床人员提供普通内科诊疗、日常医疗照护、基础康复医疗等服务,具备条件的可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两个中心”转型机构应于2023年10月底之前完成转型建设工作并接收患者。市卫生健康委将于2023年11月底前对2023年6家转型安宁疗护中心建设机构和11家转型老年护理中心建设医疗机构,按照《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试行)》《护理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安宁疗护中心管理规范(试行)》《护理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及上述通知要求组织评价验收,其中开展业务各类数据将直接从市卫生健康委大数据中心医疗统计信息系统中提取。经验收达标者,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授牌。

通知要求,各转型机构在推动转型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承担原有各项职能和任务,“两个中心”建设不影响、不弱化医疗机构正常诊疗和基本公卫服务的开展。各转型医疗机构转型建设的安宁疗护中心、老年护理中心应相对独立,转型建设后的安宁疗护中心、老年护理中心不得随意变更床位用途。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