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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据国家电影局官网消息,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电影局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按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对县及县以上城市电影院电影票房收入,按5%的标准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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