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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周洋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由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7年,被告人周洋利用担任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采用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09年至2020年,被告人周洋利用担任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收购、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土地出让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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