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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获悉,依据《黑龙江省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2023年8月7日13时30分发布松花江佳木斯段洪水蓝色预警:8月7日13时12分,松花江佳木斯站(佳木斯市向阳区沿江公园东侧)水位79.10米,低于警戒水位(79.30米)0.20米,达到洪水蓝色预警发布标准。
依据《松辽流域主要江河洪水预警发布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2023年8月7日13时发布嫩江江桥段洪水蓝色预警:嫩江江桥站(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江桥镇)预计8月7日15时达到水位139.70米,低于警戒水位(140.00米)0.30米,达到洪水蓝色预警发布标准。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巡堤查险,及时发现、处置险情。
2、居民应关注天气预报和当地防汛部门发布的江河水情、汛情信息,远离危险区域,及时转移避险。
3、做好过水路面、临水岸边等区域交通管制,严禁车辆通过、人员靠近。
4、撤离河道行洪区内耕作、放牧等人员。
5、船只暂停出港,涉水、临水项目停止作业。
(总台记者 张艺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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