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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专家远道而来查问题、找隐患,帮助我们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在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负责人握着督导核查组专家的手,感激地说。
这是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一次部级督导核查中的一幕。近日,记者跟随第七督导核查组前往四川省乐山市,深入重大危险源企业,对各地区及有关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体系,巩固液化烃储罐区、装置设备带“病”运行、老旧装置等安全专项治理成果,强化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段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是乐山当地一家较为大型的化工生产企业,有7个重大危险源,其中1个一级重大危险源、2个三级重大危险源、4个四级重大危险源。督导核查组深入该企业,在座谈交流、查阅资料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后,分组对企业生产装置、重大危险源罐区等展开重点检查,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液氯罐区储罐上部进料管道和底部出料管道未设置柔性连接或者弹簧支架,储罐厂房外未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合成车间厂房内电源插座不符合防爆要求,乙炔车间M1201A电缆进线用塑料布包扎。”专家指出存在的问题,“另外,破碎厂房设计暂存电石400吨,我们刚才检查时却发现电石储量已经超过400吨。这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要马上整改到位。”
据了解,在本轮督导核查前,乐山市已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自查和市级交叉检查,但仍有部分隐患整改没有到位。
“我们这次来的目的,不光是对上一轮督导核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还要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查漏补缺’。”第七督导核查组负责人表示。据统计,本轮第七督导核查组在四川省共抽查6家企业,发现问题隐患101项。
“在本轮省级抽查中,我们将发现的涉及多项重大隐患的企业,通过省级主要媒体平台进行曝光,起到一定的警示震慑效果。对本次督导核查发现的各项问题,我们将加快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将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罚。”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说。
●作者:本报记者 何邦瑗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8月12日二版 原标题《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部级督导核查组在四川一企业发现 车间电源插座不防爆 厂房电石储存量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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