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极其自私和不负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及价格监管工作。在前期对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进口食品相关规定,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下同)加工食品、制作餐食或进行销售(含网络销售),加强市场销售进口水产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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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加强食盐价格监测,强化分析预警,建立与相关互联网平台“直通车”机制,及时掌握价格异常波动信息和违法行为线索。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严查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公布典型案例。
售卖日本核辐射区食品
多家公司被罚
近日
浙江台州亿科莹贸易有限公司
因涉嫌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被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罚款1.7万元
详情显示,当事人购入进口预包装食品龙角散草本润喉糖1盒,在无加贴中文标签的情况下销售,经查询显示该产品的制造商地址为日本核辐射县区埼玉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明令禁止从上述地区进口食品。此外,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天眼查显示,曾有多个商家售卖日本核辐射区食品饮料被处罚。
•浙江购加兴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阳光西路分公司因经营来自日本核辐射区的多种食品被责令改正;
•佛山市顺德区汇洋行百货有限公司因销售采购产自日本长野县的饮料等被监管部门罚款1万,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成都神乐町餐饮有限公司因销售来自核辐射区日本福岛县的“大七酒”被罚款3万;
•青岛市市北区和光同尘便利店因涉嫌销售日本核辐射地区生产的威士忌酒被罚款1.9万余元。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新闻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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