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建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13年至2022年,陈建雄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洋酒等贵重礼品及礼金人民币5万元、港币16万元,违纪行为多次发生在中秋等节日期间。陈建雄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普宁市麒麟镇原党委书记蓝愈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3年,蓝愈鹏多次在春节和中秋节前违规收受村干部和私营企业人员礼金,共计人民币68万元、港币4万元。蓝愈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揭东区新亨镇原党委书记谢奕涛铺张浪费问题
2020年和2021年春节期间,新亨镇分别支出人民币16.5万元、17.3万元在镇政府大院摆花造景,支出费用超出该镇年度办公经费10%。对该铺张浪费问题,时任新亨镇党委书记谢奕涛负主要领导责任。谢奕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四、惠来县仙庵镇浮山村违规公款接待、公款吃喝和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浮山村使用自制单据支出人民币5.6万余元,用于违规公款接待、公款吃喝和发放津补贴。对此,浮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金雄,原村委会副主任胡炳光负有直接责任。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胡金雄、胡炳光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五、榕城区渔湖街道渔湖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组织外出旅游问题
2021年至2022年,渔湖社区违规以中秋补贴、春节补贴等名义向社区“两委”干部及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人民币5万元;违规组织社区干部到潮州凤凰山旅游,使用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0.2万元。渔湖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林燕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林燕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近年来,我市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全市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上述5起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典型案例充分反映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表明节日仍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党员干部作风的“考点”。
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把严的态度亮起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动真碰硬整治作风顽疾,持续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点、寸步不让,聚焦违规收送节日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等节日易发多发作风问题,打好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督促整改“组合拳”,以有力有效举措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要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置,不断强化警示震慑。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教训,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经常检视一言一行,从小事小节处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以优良的作风奋力谱写揭阳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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