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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二、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仿制药临床疗效与安全性真实世界研究结果。

2018年以来,我国已经开展了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涉及333种药品,全国共使用超2160亿片/支。在9月22日国家医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副司长王国栋表示,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于7月开始落地实施,39个中选品种平均降价56%,预计将为患者节约费用260亿元。

集采中选药品大幅降价是否会影响药品质量?集采中选药品是否发生过质量问题?有关部门如何处置?

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专家组组长章明表示,首先,从机制上看,集采挤压虚高的药品价格水分,并不是降低企业的合理利润,因此不会降低药品的质量。在集采模式下,中选产品按合同规定的约定采购量直销医院,既往包含在药品价格中的销售费用、市场推广费用等“水分”被挤掉了,因此中选产品可以在不损害企业正常利润的情况下降价,让利于患者。近期,有医药企业公开表示,其一款产品集采中选后,单位成本从1.11元降低至0.59元,降幅超40%。同时,集采将药品生产企业从“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出来,企业竞争的重点转移到提升药品质量、促进药品研发的正确轨道上来,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具有深远意义。

第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确保中选产品质量。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设定了质量门槛,要求参加集采的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从而避免在竞争中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并且,国家药监和医保部门针对中选产品,建立了质量监管协同机制,对中选企业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国家药监局每年部署开展专项监管工作,实现对国家集采中选产品的企业监督检查、在产品抽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三个全覆盖”。目前,检查涉及药品生产企业近600家,覆盖全部333种中选药品。

第三,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存在质量风险的中选产品,严守质量底线。八批国家组织集采共有1387个中选产品,5年来累计有6个产品被药监部门通报存在质量风险,其中2个国产仿制药、4个进口药。在全覆盖监督检查下,集采药品的年合格率达到99.8%以上,高于全国化学药平均水平。对以上出现存在质量风险的中选产品,医保部门联动药监部门开展处置,采取取消中选资格、纳入“违规名单”,限制涉事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组织集采。对于出现质量风险的产品,不论内资、外资企业,医保部门会同药监部门坚决处理、一视同仁,持续释放质量问题“零容忍”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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