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婴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两个《方案》在组织保障和制度、场所与人员管控、重点区域防控、环境卫生、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和境外师生返校等方面做出指导,要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校园防控安全保障,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和防护要求,尽可能确保进校进园的每个人都是健康的、没有感染的,将外来输入风险降到最低。(记者 果君)

关键词: 戴口罩 婴幼儿 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