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记者9月9日独家获悉,证监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向各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清整办函〔2020〕14号)(以下简称“《通知》”)。
这是监管部门首次下发专门针对金交所清理整顿的文件。上述《通知》的全文内容在金交所业内传开并引起热议。
某受访金交所行业人士说:“我们还没见到红头文件。如果属实,新政策对金交行业是致命的打击。”南方地区某金交中心高管表示:“刚刚收到通知,正在研究和评估文件对业务的影响。”
本报记者多方采访求证获悉,该文件暂未下发至各家金交所,有的省份监管部门近期向辖内机构口头传达了监管要求。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述《通知》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不得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国家限制行业违规开展业务;不得新批设和新开业金交所;不得为异地企业发行产品;不得向社会个人投资者销售或变相销售产品;等等。
此外,金交所存量风险化解和清理整顿工作将延期至2021年6月底完成。
1.
封堵违规输血房企
被戏称为金交所“生死之年”的2020年,更是房企的生死年。
而金交所清整新政之下,房企借道地方金交所融资,亦将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控。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通知》要求,金交所不得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房地产等国家限制或有特定规范要求的企业(平台),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规开展业务。
监管部门指出,金交所要严守业务边界。除此前相关文件提及的“不得违法从事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或禁止的金融业务”“不得为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相关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之外,上述《通知》还特别提出,不得以登记、备案等名义参与其他机构违规发行和销售金融产品等活动。
某地方金交所高管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按照上述监管要求,预计房地产企业、财富公司等机构的业务将受到巨大影响。
事实上,《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在融资类额度紧张、信托“非标”萎缩的背景下,近期地方金交所备案发行的产品“火爆”,融资主体主要为地方城投平台、房地产企业等。同时,市场上还出现多只投资单个房企或城投等融资主体公司债、金交所债权融资计划、股交所可转债的信托产品。
诸如上述提及的金交所债权类产品,通常先在金交所登记备案、挂牌转让资产后,再由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等第三方机构受让,最后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
“在金交所登记备案,是为了规避非法集资的风险。”一位业内人士此前透露,部分金交所则通过“场内挂牌、场外交易”的形式进行规避监管风险。(详见本报2020年7月25日刊发的《非标融资变局:“金交所”工商注册一年新增89家》)
“近一个时期,金交所产品的信用风险抬头,部分金交所风险持续爆发,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金交所业内人士传出的《通知》全文,监管部门认为,近年来,地方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在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盲目扩张、违规经营、监管不足、向个人投资者不当营销等突出问题。
2.
不得C端、异地展业
“我们目前还没见到红头文件。如果属实,新政策对金交所行业可谓是致命的打击。”上述受访金交所业内人士进一步表示,根据新的监管要求,金交所异地展业、“先To B再To C”等操作方式,全部都不再可行了。
事实上,此前清整联办下发的多份监管文件都对金交所的业务模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展业范围、风险化解等提出了要求。基于此前的监管文件,业内对合规标准达成了基本共识:直接融资类、收益权类等类资管产品不再开展;投资人可以是个人,但要根据资管新规要求,严格审查投资者资质;不能跨省展业……
值得注意的是,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监管政策和之前的文件有一些不同,监管要求也更具体细化。业内相传的全文内容显示,《通知》最后强调:“联席会议此前印发的文件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投资者方面,监管要求金交所不得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或变相销售产品。并且,既往已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产品,金交所要逐步清理。机构投资者不得通过汇集个人资金或为个人代持等方式规避个人投资者禁入规定。
“这意味着明确不能做C端业务。”东部地区某金交所负责人告诉记者,其所在金交所此前已经逐步转型,不再做面向个人的业务。
展业区域方面,除了要求金交所在所属省内展业外,监管部门还列出诸多细化的要求。据本报记者了解,监管要求金交所的注册地、实际经营地、服务器所在地应当保持一致;使用第三方云服务器的,服务器及业务数据应当存放在境内。金交所不得在注册地以外省份设立子(分)公司、办事处等展业机构,不得通过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等方式在其他省级行政区域展业,不得为异地企业发行产品。已设立的异地展业机构应予撤销,与异地产业合作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应予解除。
“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具体执行主要看各地监管部门的尺度。”有受访人士告诉记者,早前监管就要求不能跨省展业,但除了江苏省严格执行外,大部分省份仍可以异地展业。
本报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份,江苏省地方金融局明确要求辖内所有企业、地方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与省外金交所开展合作,并要求省内全面排查整治。彼时,江苏省监管部门指出,相关产品的投资者大多在江苏省,一旦出现兑付风险,属地将面临较大处置压力。
3.
清整工作延期半年
根据上述《通知》,监管部门将金交所监管责任压实到金交所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
比如,发现异地金交所在本省区域内展业的,应通报对方省级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金交所存在异地展业情形的,由其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按照属地职责处置。
监管还首次提及严禁股东自融等公司治理问题。上述《通知》要求,审查金交所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的资信、诚信记录等情况。金交所不得代持股权,不得出租、出借资质牌照、让渡实际经营权。并且,严防金交所的股东和管理层滥用控制权、经营权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严禁其利用金交所开展自融活动。
在实际监管上,金交所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实施穿透式监测监管,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比如,摸清辖内金交所实际经营状况、违规业务的真实规模、产品期限以及投资者结构等基本情况;加强对金交所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督促金交所完善产品登记备案、发行销售、代收代付资金、挂牌交易情况台账并向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备;金交所不得免除对相关产品的风险管理和合规审查责任。
除了重申“一省最多一家”的原则外,监管部门还强调,各地区不得新批设、新开业金交所(包括从异地迁址的金交所)。《通知》指出,坚决取缔未取得省级政府批文或开业许可及擅自营业的金交所;名称中带“互联网”字样的或有互联网平台开设或控制的金交所,应当促成其有序退出。
针对前述提及的金交所和三方机构规避“非法集资”风险的模式,监管部门此次也给出重拳。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强化协同监管,加强金交所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积极配合金交所违规业务清理和风险化解等工作。必要时,请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或通过联席会议办公室请上述金融机构停止为相关金交所提供金融服务。发现涉嫌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此外,金交所存量风险化解和清理整顿工作将延期至2021年6月底完成。而根据去年7月份召开的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的要求,金交所存量风险化解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彼时,全国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的债权类业务存量仍达8517亿元,涉及约120万名个人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