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开局之年,上海的长江禁渔工作重心已由“退捕”转向“禁捕”。记者获悉,上海今年将着力提升长江禁渔执法能力,全面开展“清船、净岸、打非”三大行动,健全长三角长江“十年禁渔”协同机制。
2日,上海举行“一法一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贯彻实施推进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以来,上海核定长江捕捞渔船192艘,捕捞渔民194人;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1亿元资金用于渔民安置、渔船补偿、江面巡护等退捕禁捕工作。截至去年底,192艘长江渔船全部退出捕捞并完成拆解;194名退捕渔民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外,有就业意愿渔民全部转产转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海将落实“三大行动”,即“清船”:全部清除上海市沿江沿海的“三无”船舶(艇、筏),驱离长期滞留上海的外来渔船,并持续动态“清零”,完成对内陆船舶及乡镇自用船舶的登记备案。
“净岸”:完成沿江沿海所有港汊、闸口的封闭式管理,全面清除滩涂、港汊、闸口、芦苇荡等区域的渔具、网具和矮围。加强外来人口综合治理,斩断为非法捕捞提供生活生产便利的岸上服务链。同时,加强保护区管理,杜绝“三无”船舶、外来渔船停泊、隐藏。
“打非”:聚焦鳗苗、刀鲚、中华绒螯蟹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强行刑衔接力度,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电毒炸”等禁用渔具的违法行为。
并且,上海将强化“一网统管”,整合现有监管系统和相关数据信息渠道,将禁渔管理纳入城市综合管理网格体系,实现多部门协同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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