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来,儿童化妆品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为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一些包括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在市场上十分热销,实际上,这类产品很多是仅供玩偶涂饰用的玩具。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王西京说,12岁以下儿童,特别是3岁以下婴幼儿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误将玩具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家长就选择化妆品的话,尽量找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主要是皮肤科医生进行咨询,不要盲目听信广告。有一些所谓的儿童用化妆品只是包装上面体现了一种儿童风格。”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刘丽说,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要遵循“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原则。3—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可包含美容修饰、卸妆等功效,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仅限于清洁、保湿、爽身等功效:

“我们购买儿童化妆品时应当注意,它的中文名称或包装的可视面中,是否明确标明了适用于儿童的说明用语;产品标签及说明书中是否标注有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的警示用语;儿童产品的配方不宜使用诸如美白、染发、健美等功效成分,含有这些成分或标示有这些功效的产品,都不适用于儿童。”

国家药监局日还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必须标示“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标示“小金盾”。届时,也提醒请广大家长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关注“小金盾”标志。

关键词: 3岁婴幼儿 爽身功效 儿童化妆品 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