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狠抓案件流程监控工作,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能,认真把好每一起案件的进出口,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截止目前,该院未发现案件办理中的法律文书、案卡填报等错误问题,纠正侦查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流程中的错误4次。

该院一是严把案件受理审核关。该院十分重视案件受理质量,严把第一道关口。对于公安等机关移送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和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重点审核法律文书程序是否规范、卷宗装订是否符合要求、案件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是否一致、案件办理期限是否到期、嫌疑人强制措施状态、在押嫌疑人是否移送换押证、案件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案件是否存在漏捕、漏诉情况、是否符合收案条件等等,逐项进行审核,严把案件受理质量第一道关口。二是严把案件办理流程监控关。坚持办案流程监控常态化、实时化,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各业务部门办案进展情况每天进行系统监控检查,对即将到期案件对办案人进行办案期限提前预警,保证各业务部门案件办理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在流程监控中实施口头监控和书面监控的方式,对于业务部门案件办理中办案期限提前预警、案件登记卡填写不规范导致统计报表审核不平衡等问题的纠正工作,一般采取口头纠正形式;对于案件法律文书差错、办案超期、案件质量评查不合格等问题,逐一书面登记在册,采取不同形式及时督促整改。将办案流程规范化情况作为对业务部门检察工作季度绩效考评的书面依据,同时对公安等侦查机关严格执法、规范办案起到监督引导作用,充分发挥了案件流程监控的威力,促使案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三是严把法律文书审核关。该院除在案件收案环节审核移送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内容和格式规范情况外,将关口前移,对各业务部门法律文书的制作、电子印章使用、打印进行相应监管,通过对各业务部门办案法律文书的统一监管,促进了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化。

撰稿| 陈 涛

审核| 政治部

编辑| 李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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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文书 刑事案件 应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