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日,我在高新区红星美凯龙5楼的“皮阿诺”品牌店花了67000元全款定制了一款柜子。”李先生无奈的向媒体反映,“时间过去4个月没拿到货,好不容易找商家退了订购款,违约金又出现了问题。”

顾客:定制的柜子迟迟不到 苦等4个月没见影

据消费者李先生介绍,自己前期也是各个商场转,转到红星美凯龙这家店的时候,觉得皮阿诺品牌的这一款家具比较合心意,就订购了。当时“皮阿诺”工作人员承诺60天之内柜子能到货,到了2022年1月10日,工作人员给他说柜子已经做好了,但是受疫情影响,柜子从西安暂时运不过来。

“当时想着疫情嘛,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那就继续等吧。”李先生说。

眼看着等了4个月柜子也没见来,李先生觉得奇怪,自己网上搜索了品牌官网进行了询问,该官网客服回复说订单没有做。3月4日早上,他来到店铺询问情况:“当时皮阿诺的工作人员承认没有给厂家打款。我就问该店负责人柯尊辉要求退还我的货款,一直等到当天晚上9点多,店家给我退还了全部货款。但是,违约金、赔偿金等问题对方也没有提及,也没有兑付。”

经销门店:顾客提出的生产工艺没法满足 现已全额退款

3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安康高新区红星美凯龙卖场,见到了“皮阿诺”店负责人柯尊辉。

“当时顾客李先生定制的是一款高端烤漆柜用来做柜体,因为生产工艺可能没办法满足,所以我们到后期一直推,推到最后延迟了我们这边没办法交付了。”柯尊辉说:“顾客也一直在催货,然后我们这边就跟客户签了一个承诺书,如果我们的货3月5日之前解决不了就全额退款。3月4日顾客来到商场,当天就把全款退回给客户了。”

随后,该店负责人出示了和李先生签订的《家居零售合同书》,其中第九项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就违约问题进行了约定:因乙方(经销店)问题不能按时交货,延期每日按合同总价千分之三作为违约赔偿金,在交货日期超90个工作日未交货,甲方(顾客李先生)有权利终止合同,乙方按延误时间赔偿外,另需全额退还合同款。

“之前我们一直没有接到客户关于违约金赔付的问题,我也是刚刚知道。按我们的合同约定,我们的交货日期是2022年1月2日,90天延期的话是4月2日,我们进行全额退款,并按千分之三给他赔偿。”柯尊辉说:“但是3月5日我们已经给客户全额退了,现在客户要求从签订合同起开始算赔偿。现在我们的合同在3月5日就已经结束了,还没有到最终日期,达不到我们的赔付标准,我们也是本着客户的需求,赔付他从1月2日到3月5日之间的违约金。”

至于顾客说查不到订单的问题,柯尊辉就此进行解释道,他们店所有的订单都是可以查询到的,顾客李先生的订单及时上传到工厂订单信息中了。至于顾客说的查不到订单信息,当时留的电话可能不是上传时候的电话。

红星美凯龙安康商场:之前没有接到投诉 督促双方协商处理

红星美凯龙安康商场售后经理王欣表示:“之前我们也没有接到过关于李先生的正式投诉,如果李先生参与了红星美凯龙的收银的话,我们是可以查询到他的信息,但是我们暂时查不到他的信息。如果商家和顾客私下交易的话,就得看他们的合同有没有相应的约定。”

3月8日下午,红星美凯龙安康商场就李先生和皮阿诺品牌产生的纠纷一事做出了书面回复。

据该书面回复称,经过核实确认,李先生的合同签约交易并未参与红星美凯龙安康商场统一收银。截止2022年3月5日双方合同终止,双方已经协商完成了全额退款67000元,且前期投诉人并未提出违约金诉求。

红星美凯龙安康商场在该回复中表示,本次事件属皮阿诺品牌经销商个人行为,投诉人与品牌交易行为未参与商场的统一收银,双方应遵循《合同法》相关条款进行合同履约及终止等行为。截止2022年3月8日14时,皮阿诺品牌经销商将按照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相关约定内容与投诉人李先生就违约金具体金额进行协商。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李先生,他表示皮阿诺品牌经销商已经跟他联系过了,现在正在协商。

律师:从开始逾期到终止合同 可计算违约金

就此事,记者联系到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刘新,他表示在延期交付的90天,双方可以不解除合同,但是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从开始逾期到终止合同的这段时间,是可以计算违约金的。

一般来说,双方解除合同时,关于退款、违约、赔偿等问题都要谈好,如果当时双方明确违约金的问题就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当时双方终止合同时,没有谈到违约金,现在产生了纠纷,消费者也是可以主张违约金的。

严格来讲,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红星美凯龙作为场地提供者,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仅仅是购销合同,商场是不承担责任的。

(来源:华商报)

关键词: 红星美凯龙 终止合同 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