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

提前介入两起刑事案件侦查

2022年3月9日下午,我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及助理前往公安灞桥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两起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在听取基本案情及存在问题后,员额检察官针对案件管辖、犯罪嫌疑人身份问题与公安机关承办人进行了讨论并发表意见,后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及相关司法解释,与公安机关沟通明确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违法所得数额的计算方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创新机制,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依法能动履职,加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力度,不断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

供稿:张 英

灞桥检察

关键词: 侦查监督 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