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边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经过细致工作,成功规劝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2020年11月26日,民警接到线索:曹某某、温某某(已判刑)、杨某某(已判刑)等3人在定边县堆子梁镇小滩子村开设工厂生产不明白色粉末状物品并储存危险物质。经依法侦查查明,曹某某等3人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经检测为液氯),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2021年12月27日,曹某某被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曹某某迟迟未到案,被依法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在随后的工作中,定边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一方面加大对曹某某的排查力度,多方收集研判藏匿线索;另一方面多次与曹某某家属沟通做思想劝导工作,希望其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通过努力,躲藏在外地的犯罪嫌疑人曹某某于2022年3月8日主动到定边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目前,曹某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关键词: 投案自首 定边县公安局 危险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