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是女友最喜欢问的问题,那么“分娩时,究竟是剖腹产还是顺产”就是妻子最喜欢问的问题。

掉水里大概率是假设,如果真发生,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应当先救母亲;而剖腹产和顺产的选择,却是极有可能发生的,不低于“保大保小”的问题,当然,在医学原则上,产妇的安全才是第一位,如果孕妇还能抢救,医院方面不会跑去询问孕妇的家属“保大还是保小”。

可“剖腹产”,却不太一样。

2017年8月31日晚上,陕西省榆林市某医院,孕妇莉莉(化名)从5楼分娩中心一跃而下,即使马上被送去了抢救,但因为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莉莉是因为剖腹产遭拒后绝望跳楼,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警方经过调查,出具了书面调查结论:排除他杀,产妇系跳楼自杀。

众所周知,产妇的情绪容易受到刺激,平时再温婉的姑娘,在分娩前后一旦受到刺激,都有可能歇斯底里,或心情低落,患上抑郁症等等。此次事件中,则围绕“产妇是否有权决定剖腹产”引发了热议。

据医院方面表示,莉莉在生产前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阿蔡(化名)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医院方面还出具了记载在莉莉生产过程中,其家属三次拒绝剖腹产的《护理记录单》,以及阿蔡、莉莉夫妇在产前签署的《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签字、按指纹确认顺产意愿;监控视频也显示产妇曾多次走出分娩中心,就“剖腹产”的问题与家属沟通,但遭到了拒绝。

期间,莉莉曾两度屈膝,不过阿蔡表示,是因为莉莉疼得受不了,站不住,身体往下瘫软,他扶都扶不住。阿蔡还表示,莉莉在生产前,两人经过商量,确实决定顺产,8月31日下午6点左右,阿蔡见莉莉疼得厉害,对医生说过,实在不行就剖腹产吧,但他收到的回复是:再检查看看。

在当时,大家都可能觉得,分娩是产妇必定要面对的,莉莉的情况就算是顺产也不会发生意外,阿蔡及其父母认为,顺产没有多大问题就顺产,孕妇生产后也能够较快地恢复,如果实在不行就剖腹产,并且见莉莉实在疼得厉害,后来还曾说过不行的话就剖腹产,但由于莉莉马上就要生了,所以莉莉的诉求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

那么签署了《授权书》的莉莉,就无权决定剖宫产吗?只能听从家属的决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产妇清醒的状况下,能够明确表明自己的意愿,是可以自己做决定,医生有建议权,本人则有决定权,而《授权书》的用处,在于产妇在生产过程中会进入麻醉状态,意识出现不清醒,无法做出决定,那么在手术过程中,发生任何情况,都需要与家属沟通,由家属做出决定。

本案中,除了产妇是否有权决定剖腹产的问题,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孕妇的情绪。虽然分娩中心的医护人员都是有经验的,对孕妇生产有着充分的了解,但部分孕妇在生产时会感到恐惧,会生出一些消极的想法。

产妇的家属也未必能够感同身受,认为这是女人必会经历的,其他人好像也没有出现过什么问题,从而忽视了产妇的不安情绪,产妇疼痛难忍,陷入负面的情绪中走不出来,最终也就做出了极端的行为。

另外,医患关系紧张也是一个无法忽视的问题,如果家属不同意剖腹产,《护理记录单》中有明确记载,有《授权书》,而医院又遵照产妇的意愿进行手术,那么一旦出事,医院的责任就大了,所以医院方面还是会首选家属的决定。

关键词: 医务人员 护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