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坚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以《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为抓手,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生活有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及亲属,主动告知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使困难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有了保障。

今年以来,我院已对2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一定程度缓解了被害人的困境,实现了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

下一步,我院将建立内外协作工作机制,对内建立控申与案管、刑事部门的信息互通,相互配合,保证司法救助工作有秩序开展;对外将与法院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建立联合救助工作机制,多方位开展救助工作。同时,主动拓展救助案件来源,提升救助效率,确保陷入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第一时间获得救助,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和关怀。

文 字| 田瑶瑶

编 辑| 杨凯丽

审 核| 楚 蓓

关键词: 司法救助 刑事被害人 执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