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一起震惊三秦大地的特大金融贪污挪用公款案曝光于世人眼前。

这是建国以来陕西发生的最大的银行职员挪用、贪污公款案件,涉案金额高达五亿元,涉案人员高达12人。

2003年9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正式对两名涉案主要人员做出宣判:

“判处原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北大街支行行长周建民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判处原北大街支行会计刘怡冰死刑并且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宣判完毕后,曾经的银行行长周利民突然转身朝着旁听席上的母亲下跪,泪流满面的连磕三个响头……

一、初现端倪,顺藤摸瓜

2000年10月,西安某公司出纳在查账时发现公司账下存入北大街支行的高额存款莫名被转走了九百多万元仅剩下9000元。

根据银行所出示的转账支票显示,虽然支票上单位印鉴与本企业的预留印鉴几乎一致,但是私章的位置也明显不对,更为关键的是公司此前未曾购买过转账支票。

这一情况后一经发现,西安北大街支行立即向西安市分行做了汇报。

正当西安市的建设银行分行委派工作人员前往北大街支行调查时,又一类似的伪造案件发生了。

10月17日,北大街支行的营业人员在办理一笔陕西秦展贸易有限公司发往湖南娄底的2000万元承兑汇票时,发现汇票上的印鉴又出现了伪造之嫌。

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很快获悉了这一系列情况,办案人员立刻着手开始调查这笔汇票此前的经办人员。

“周利民”、“刘怡冰”两个名字出现在了办案人员的视野中,他们一个是北大街支行的行长,一个是北大街支行的会计。

两人的工作遭人羡慕,待遇都优厚,可谓是前途无量,平日里身边的同事对他们的印象也都是业绩突出,为人热情能干。

在众人的眼里两人似乎没有什么作案嫌疑,并不是会干出这种事情的人,但是目前所发现的所有的疑点都集中在二人身上。

正当办案人员试图寻找到两人的时候,两人却又不约而同地不见了踪影。

毫无疑问,两人此时已经与“畏罪潜逃”挂上钩,公安部迅速将此案列为了重点督办案件。

寻找两名犯罪嫌疑人经历了整整一年的时间。

办案人员先是发现在2000年10月,周利民逃往了香港,刘怡冰逃往了印度尼西亚。

也就是说两人皆是在得知上级发现端倪委派工作人员下行查账时就已经不约而同选择地潜逃。

2001年5月,正在调查周利民案件的办案组发现案情又有了新的进展:

中国工商银行解放路支行解放路储蓄所又出现了一起作案手法几乎完全相同的伪造存单诈骗案件。

这起案件与先前正在侦破的周利民、刘怡冰贪污挪移存款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经过解放路储蓄所代办员李小进供述,这起全案涉及五个亿资金的金融大案才被掀起了冰山一角。

在其后仍在境内的相关涉案人员岳军、王能显等人陆续被抓捕。

经过调查审问,岳军等人供述,他们此前便已经参与了由周利民、刘怡冰主导的存款挪用案件。

原来,在周利民、刘怡冰二人东窗事发逃跑后,利欲熏心的岳军等人竟然又自己联系到了解放路储蓄所的代办员决定再度“重操旧业”,再捞上一笔。

几人在2000年10月至2001年的6月又先后作案十六次,骗取了六百多万的存款后挥霍一空。

其中,在对涉案人员王能显进行调查后,王能显在经审讯后交代一条极为有价值的线索。

主犯周利民由于出逃匆忙,资金不足,王能显曾经向其汇款10.5万元,办案人员获悉了这一汇款地址。

事情到此总算有了点眉目,刑侦人员根据线索由此展开了艰苦的境外侦察。

潜逃香港的周利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的行踪已经被警方所洞悉。

2001年7月,警方正式收网将其抓获押送回西安;依据周利民提供的线索,一个月后,潜逃马来西亚的刘怡冰也在印度尼西亚被警方抓获,随后引渡回国。

二、利欲熏心揽存款

在这一犯罪集团完全落网后,根据周利民、刘怡冰两名主犯的供述,这一自建国以来所发生的最大金融贪污、挪用案终于揭开了全貌。

周利民出生于河北省丰润县,1995大学毕业的周利民被分配到了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分行北郊支行自强西路的办事处工作。

这是个让人艳羡的工作,前景十分不错,加上周利民为人谦逊随和,工作积极能干,很受领导赏识,他很快便晋升为办事处主任。

自上任后他便开始幻想憧憬未来的“暴富”与无限前程。

贪欲的步子一旦迈出,走向邪恶的步子就会越迈越大,野心庞大的周利民在此时不由得诞生了一个惊人的想法。

如果自己所操办的自强西路办事处(简称自强办)下的揽存量能够远超常规、跳跃式增长,那么自己就能够平步青云了。

这一想法在其脑中一出现,那便一发不可收拾。

但是,自强办所在的地点位置偏僻,储蓄资源薄弱,大额储户更是少之又少。

要怎么才能让自强办迅速增加存款量呢?周利民绞尽了脑汁,冥思苦想几天后,鬼迷心窍的他还真想出了个办法。

“高息揽存,账外循环”,这是周利民所构想的办法。

在审讯期间,周利民交代,他希望借助银行的信誉采取虚假存单的办法吸取存款,然后拿取这些资金的一部分入银行的账,另外一部分私下以更高的利率贷出去,进行账外循环。

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拥有政绩,而且还能够在满足给定客户利息的基础上,牟取高额的利息差。

在周利民看来,这一办法可谓是一举两得,天衣无缝。

他当即决定在办事处内找寻一个帮手,在内心琢磨多日后,终于锁定了一个合适的人选办事处内部的信贷内勤刘怡冰。

刘怡冰是陕西渭南人,她看似文静柔弱,实则内心极为要强,并且

周利民对其长期的观察得出:这个女人是个极为贪财的女人。

果不其然,周利民在找到刘怡冰细细商议后,二人是一拍即合,着手开始这一计划。

刘怡冰在银行内部工作多年,深悉银行内部工作流程,并且结识了许多客户。

计划执行之初,她迅速向她所熟悉的多名资金掮客放出风口,称:

自己所工作的自强办将在国家规定利率的基础之上,给付存款单位和个人以西安银行系统最高的“息外息”,此外,她还会给介绍人、经办者可观“手续费”。

这一消息一经放出,神通广大的资金掮客们就四处奔忙,为刘怡冰的“大计”穿针引线了……

三、鬼迷心窍伪造存单

但是二人又是如何实现存款在拉进来后所进行的账外循环呢?

在专案组经过实地取证调查后发现,原来,

在银行的内部,早有预谋的周、刘二人蒙蔽个别信得过的柜员通过使用小额的存款套取本该应有严格保管程序的空白存单。

通过偷天换日的手法,完成了极为巧妙的账外循环。

也就是说,在储户存款时,他们仅仅将金额的很小一部分存入银行,柜员在办理时将空白存单抽出不打印,而用放进的空白纸来打印。

由此,在会计纪录上,存单便已经销户,查账根本无法查出,而拿到空白存单后,刘怡冰再通过手工填写上储户本来的存款数,印上银行的印鉴,作为存折交给储户。

这一来,储户的大部分存款都被二人所支配掌握了。

1996年2月,经人介绍他们高息揽存下了陕西某工贸公司四百万元,经过上述手段,办下了手续,随后又联系到了百分之三十的高息将这笔钱放了出去。

这是二人的第一次“成功”,在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了起来。

时间来到1998年,银行规定存单不允许手工填写,必须要用微机打印,此前的方式行不通了,但是二人很快又想到了新的办法:自己制造存单。

刘怡冰、周利民又指使同伙从建行印刷厂内窃取了一些半成品的空白存单,在进行加工后,私印盖鉴给储户来骗取储户的存款。

根据二人交代及警方调查,在这1998年至2000年两年内,二人一共非法制作存单32张,涉及面额高达13187万元。

“周利民、刘怡冰伪造的部分假存单,从色调、纸质等方面都能够发现破绽,但是储户出于对国有银行照牌的极端信任,放松了应有的警惕,竟然无一人发现其中的破绽。“

“更为可笑的是,周刘二人开给一大额储户的存单大小写竟然不一致,而这位储户从始至终没有发现,直到我们调查时,他才发现并且大惊失色。”

一位参与此案侦破的经侦干警无比感叹道。

更为让人哭笑不得的是,由于自强办吸存功绩显著,三年内存款额度翻了十几番,1999年其被升格为建行西安分行北大街支行,周利民因为其突出的“政绩”荣任北大街支行行长兼公司业务部主任。

刘怡冰则被周利民调任到极为重要的会计岗位上,同年,周利民还力挫群雄,当选了陕西省的“十大杰出青年”……

这一来两人更加有恃无恐了。

在面临突如其来的财富暴涨后,周、刘二人大肆挥霍占用账款。

周利民注册成立了陕西福星连锁便利店,并且给了前妻五十万元,给了现任妻子购置富康车,携家眷六次出国游,并且在境外利用脏款进行赌博。

刘怡冰也购买了二十辆汽车用于成立汽车租赁公司,又买了两套商品房,为资金又添置了一辆凌志汽车。

四、拆东墙补西墙露出马脚

二人本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天衣无缝,哪想到终究还是出现了差错。

随着二人调用的资金越来越多,二人越加心神不宁了起来。

原来,他们将大量的资金高息贷出以后,这些资金变成了呆滞贷款,迟迟难以收回。

而另外一边,

前期通过高息诱惑储户揽存的这些资金由先后到期,这使得资金还付的链条出现了巨大的窟窿。

到了后来除了要偿还本金以外,二人还需要支付高息,要解脱的办法只能是自己名下的企业项目盈利来填补亏空,但是到

后来二人的许多项目都出了问题,连本金都无法收回。

为了填上这一窟窿,二人只能够“拆东墙补西墙”,加快揽存储户的资金,一方面另请“高手”加快私印银行的空白存单、存款证实书和转账支票,一方面私刻银行印鉴和存款单位的预留印鉴。

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够更为方便迅速地揽到大量的存款,并且能够更为便捷地通过伪造的转账支票将储户的存款从账上划走,用来填补前期被挪用的到期资金的存款利息。

但是这一举动可谓是恶性循环,越陷越深,终究彻底变成了一条不归路。

周、刘二人找到了同为资金掮客出身的陕西鸿盛汽车租赁公司的经理岳军合作。

岳军与二人是旧识了,早在1997年,岳军曾经向刘怡冰那里高息借款了五百多万元,但是后来公司经营困难,无法按期还贷。

1998年,刘怡冰又找上了岳军,承诺如果他能够帮忙印制空白存单和存款证实书等,还贷的事情就可以放放再说。

没有抵挡住诱惑的岳军,也就一同走上了这条贼船。

自1999年至2000年,周、刘两人就利用这些私印的存单、存款证实书,又从储户那里吸收了数千万的存款,但是由于前期挪用的存款无法归还,只能将这些新吸入的存款转移填补巨额的亏空。

然后便是2000年10月,两人在高息揽存西安某公司的九百多万元存款并且转移以后,遭到该公司查账后暴露。

虽然东窗事发,但是早在1998年二人便为自己留下了后路。

周利民在1998年便托人办理了一个名为“黄志伟”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刘怡冰当时也办理了印度尼西亚的居民证。

两人在得知上级即将下行查账后,如同惊弓之鸟的两人就匆忙逃往了境外。

其后便是得知二人逃窜后,警方所进行的一系列顺藤摸瓜的调查了,这场惊天大案从始至终的面目总算清晰了。

五、最终审判

2003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这一建国以来罕见的一起特大银行职员挪用、贪污公款案件。

检察机关最后认定自1996年至2000年,犯罪嫌疑人以高息存款为诱饵,用伪造的金融凭证、虚假的承诺书等手段,骗取了个人存款6237万元,支付高额利息755万元,骗取公司等存款单位存款43106万元,支付高息1691万元,合计4.9亿元。

最终宣判时,周利民与刘怡冰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分别被判处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而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了无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委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周利民、刘怡冰送达了死刑核准的刑事判决书。

此时的周、刘二人在看守所已经呆了五年左右的时间了,判决书的到来在二人看来倒是意料之中。

看守所的负责人说道:“在看守所的这几年,二人的情绪一直还比较平静,表现都不错,配合看守所搞了许多对在押人员的教育活动。”

在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希望之声”广播中,周利民多次表达了自己的后悔之情,但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2006年12月14日,三十八岁的周利民、刘怡冰两人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注射死刑。

结束语:

三十八岁的两人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却倒在了贪欲的枪口之下,不免令人叹息。

但是也不得不借此看到当时银行业内部管理的混乱,两人能够在短短四年半的时间内挪用、贪污接近五亿元的公款,这足以见得彼时银行系统内部所存在诸多风险隐患。

在这一特大挪用、贪污公款案告破以后,二人此前工作的建设银行西安分行北大街支行被整建制撤销,中国建设银行在陕西省分行内部开展了特大排查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告破后,不少上当单位的高息存款本金至今难以收回,而获利的四十五家单位与个人所得的高息与好处费皆被认为是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希望借助此案,广大储户能够从中吸取教训,莫要因为贪图一些所谓的“高息”,而上了大当。

参考文献:

《陕西最大的金融贪污挪用公款案始末》《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3.9

《狂骗 4.9亿元打造人生“黑洞”》《党风与廉政》2003.9

关键词: 办案人员 中国建设银行 印度尼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