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白河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劝返投案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缅北地区窝点地和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以来,白河县公安局联合户籍所在地镇党委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劝返工作,但至今仍有多名白河籍人员滞留在缅北地区窝点地。根据宽严相济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对白河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采取限期劝返和依法惩戒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依法冻结个人户口。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或联系后仍拒绝回国者,冻结其户口,暂停所有户口业务办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启动户籍注销程序。
二、依法依规从严政审。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三代亲属在入团、入党、就读、就业、参军、考录公职等政审、就业函询方面一律依法依规严格审查。
三、凡是在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等违法犯罪的人员一律暂停名下银行卡、手机卡业务,暂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
四、依法追缴违法犯罪所得。对非法滞留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人员,将依法追缴涉案款项及孽息,一律没收违法犯罪所得。
五、滞留缅北白河籍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的,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六、严禁偷渡。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可自行或通过境内人员提前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回国情况,并按照约定时间和口岸入境。如系偷越国(边)境非法出境,而入境前未进行报备则不属于投案自首范畴。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深挖余罪,数罪并罚。
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缅北白河籍人员提供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以及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隐藏、逃匿或包庇、通风报信,经查证属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提供在缅北白河籍人员线索。凡举报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滞留缅北白河籍人员或者成功劝返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滞留缅北白河籍人员,公安机关给予10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务必在2022年4月30日前回国,并在入境前7日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主动报备,其家属应积极配合劝返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主动回国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活动情况的,或主动联系户籍地公安机关并积极办理回国手续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者,可依法免于处罚。
特此通告
附:滞留缅北人员名单
白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来源:白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