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韩城市民徐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于2019年10月在韩城某楼盘买了一套商品房,2021年4月底莫名其妙接到西安某苹果装饰公司人员电话,对方称“五.一”期间有装修样板间名额,且“在陕西性价比最高,材料等级高、工艺最领先、全过程服务、售后有保障、设计最实用、价格最实惠”等十大“郑重承诺”。
双方在韩城见面后,对方以可以到西安公司考察为由,2021年5月1日,该装修公司将徐女士与其爱人及其他客户专车拉往西安某苹果装饰公司未央分公司。
“施工质量不达标,尚方宝锤砸无赦”,二十项“砸无赦”等霸气的宣传口号,加之现场客户经理各种“软磨硬泡”,该装饰公司在未经实际丈量、综合实际预算的情况下向徐女士承诺以16万元的合同价格完成全屋整装。由于其业务人员不断强调“此活动仅当天有效”,徐女士一时头脑发热签下了一份《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和《金钻样板间协议》,并向该装饰公司支付了32000元,收款收据中标注为“收20%定金”。
被专车拉往西安,稀里糊涂签了协议、付了款,在自行打车返回韩城的路上,徐女士琢磨着刚刚发生的事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自己通过地产公司买的房,个人信息只有业主与房地产公司知道,远在西安的装饰公司怎么会如此“神通广大”?难道是在某个环节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了?
徐女士突然觉察此事猫腻重重,于是拿出了自己所签订的合同仔细阅读后发现,这竟然是2007版的旧版制式合同,且“使用说明”中第一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而自己的房屋在韩城市,并非西安行政区域,显然不适用于此合同文本。
徐女士感觉自己被“套路”营销了!随后便通过各种方式与该装饰公司对接沟通,希望对方能退回自己的三万余元预付款。但该装饰公司业务人员仍然继续追加各种口头承诺,其目的只有一个:继续履行合同,不退款!
期间,徐女士在网上搜索了这家装饰公司,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与自己被营销雷同经历的消费者还有很多。有的被媒体关注并报道,有的消费者在各种网络投诉渠道展开投诉,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一些案例也做过现场调解,结果是建议消费者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难道所有的消费者因为对方夸大宣传而交付预付金后,都只有通过“打官司”才能解决问题吗?谁来为夸大宣传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影响买单?当地辖区的监管单位是否也存在监管漏洞?
当然,也有已经退还预付款的案例。一名消费者认为自己所签订的合同系“霸王条款”,向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进行投诉后,经过碑林区市场监管局精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合同并向消费者退还款项。
徐女士认为,正是因为其夸大宣传和促销作为诱饵,加之该某苹果装饰公司业务人员的各种承诺,造成自己的“冲动消费”,毕竟没有进场施工,装饰公司无成本收取的预付款,为何不能退还?当徐女士与当初专门对接的孟经理联系时,对方表示自己已经离职。
无奈,徐女士拨打了西安市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希望通过即将到来的“3.15”消费者维权日,能把这一问题彻底解决。拨打电话后,该公司相关人员向徐女士做了回访,对于徐女士退款的诉求,目前仍未解决。
面对群众投诉,我们希望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能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继续纵深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不助长行业歪风,设身处地为消费者考虑,积极为消费者解决问题。
为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夸大宣传文本、合同、单据等相关证据照片不在文章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