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公布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延安中院坚高度重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坚持以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审查、立案为起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慎重指导和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不断创新维权工作思路,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出积极贡献。

走好群众路线,开拓维权思路。全市两级法院均建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同时,邀请基层妇女干部参与陪审和执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减少当事人误解,促进纠纷解决。坚持优先原则,及时高效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及时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措施。

贯彻“打击和保护”双原则,依法严惩犯罪。严惩残害妇女儿童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受害妇女儿童生存条件,对民事赔偿依法予以照顾,使被害妇女儿童在精神上得到抚慰、在经济上得到救济。突出程序规范性和实体处理的公正合法性,通过相关案件审判维权,使全市两级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步入良性、高效轨通。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坚持把维权延伸到宣传教育上,建立未成年人“一对一”帮教组,扎实做好宣判前后的悔罪教育工作。深入一线调查,动员基层组织配合做好判后安抚工作,及时从源头化解矛盾。在妇女节、儿童节等节日,采用发放宣传材料、上法制课、模拟小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来源: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_本院新闻】

关键词: 妇女儿童 先进集体 两级法院